根據國內外案例分析,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如裝設得宜,能第一時間發現並有效抑制火災成長,更能有效減少人命傷亡,美國70年代起推動住宅用火災警報器,設置率已近百分百,根據美國NFPA(National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)住警器與住宅火警關係報告,居家裝有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者比未裝者住宅死亡率降低40%,再者,夜晚及熟睡是人們警戒心最低、行動力最弱的深時刻,容易造成避難延遲,釀成重大人命傷亡。
- Jan 09 Tue 2018 01:09
宮廟回饋社會!捐贈新北消防400個住警器
- Jan 09 Tue 2018 00:51
扒光妻子磨蹭「弄在屁股上」 家暴男:我只是自慰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- Jan 09 Tue 2018 00:10
明後日降雨增 下週冷空氣報到溫直降
三立準氣象/綜合報導
- Jan 08 Mon 2018 00:56
劍青檢改支持票選檢察總長
其次,劍青檢改主張,選票建議正面表列所有符合資格之候選人,不宜只列舉特定資格之候選人。檢察總長候選人之法定資格,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6條為:「一、曾任司法院大法官、最高法院院長、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、行政法院院長或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者;二、曾任最高法院法官、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、高等法院院長或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合計5年以上者;三、曾任簡任法官、檢察官10年以上,或任簡任法官、檢察官並任司法行政人員合計10年以上者。」
- Jan 08 Mon 2018 00:38
飯局妹「娜塔莎」詐2富商 願還5175萬求輕判
因蕭淑媛坦承犯行認罪,法官裁定本案改以簡式審判程序審理,調查證據完畢後迅速進行言詞辯論。陳姓富商的律師和檢察官都認為,蕭女坦承犯行且已全部賠償,請求法官依法判決;李姓富商的律師則替蕭女「求情」,請法官從輕量刑,給她自新機會。蕭女律師說,請法官體察蕭淑媛家有因車禍長期無法自理生活的哥哥,以致要承擔家庭才有本件犯行,但已全數賠償被害人。另蕭父患口腔癌才剛開刀治療;也需她照料生活,請求法官從輕量處可易科罰金的刑度,讓她可以有照顧爸爸哥哥的機會。法官最後諭知本案辯編終結,定1月19日上午9點29分宣判。
- Jan 08 Mon 2018 00:07
影/喝奶喝一半…小水獺竟推開主人 宣佈「我長大啦!」
寵物中心/綜合報導
- Jan 07 Sun 2018 00:57
美國國會參議院共和黨人McConnell
- Jan 07 Sun 2018 00:39
交通、美食全包!日本人也愛的周遊券
記者簡佑庭/綜合報導
- Jan 07 Sun 2018 00:14
手札提「黨政局今年5百萬」?王炳忠:去問專案小組
記者李英婷/台北報導
- Jan 06 Sat 2018 00:56
中華郵政招募1483名員工 郵差起薪30K 2/2報名起跑